轻风一般驰过,停在蓝蓝面前。他们的笑容仍然刺痛我。而南美,一眼瞥见诺曼,突然脸色一变。
目送他们远去,南美郑重的问我:“东西先生,你信不信我?”
老实说我是想说不信的,你想想,莫名其妙从我家窗外跳进来,吃掉我所有存粮不说,我们家的电器本来已经够神经了,你搞到他们疯到第三期,今天一早就起来排练演唱会,还想开到红堪体育馆去。你叫我怎么信啊。可是我一张口,却老老实实的说:“信。”
她看着我:“东西先生,你是个好人,不过就有点糊涂。刚才那个男人,要什么样的美女都手到擒来,何况你说的他又喜欢男人。他为什么要对蓝蓝这么殷勤?老实说,尊夫人不但不算是美人,连中人之姿都欠奉。”
我打断她:“蓝蓝在我心里是最美的。”
她飞起一脚来踢我:“猪头,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猪”
屁股踢得好痛,不过我也稍微清醒了一下。不情愿归不情愿,大概她说得是对。事实上昨天晚上见到诺曼后我已经觉得不妥。可是蓝蓝,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工作是文员,一切都极其平常。诺曼对她,能有什么可图呢?
相对于我这样的冥思苦想派,南美显然属于行动主义分子,二话不说,自我口袋里掏出录音笔,冲到街中心,作了一个丢铅球的姿势,大力一掷,录音笔咻的一声就不见了。我看看远处,看看南美:“干什么?”
她笑笑:“我丢那车上当卧底去。”
录音笔去当卧底,我们就要当贼。南美拉我上了楼,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蓝蓝的家。我没有指点给她啊,正纳闷间,她解释道:“我鼻子很好!!”我忍不住偷偷去看她的身后,南美警惕的瞪我一眼:“我不是狗。”
这位鼻子很好的姐姐,站在安全门面前犯开了嘀咕,她问我:“你会不会比较偏门的开锁诀?”
我很老实的告诉她:“我连正常的都不会。”
她很不以为然的瞟我一眼,表情大概是说这个人可真无知。可是我有钥匙啊,会开锁诀做什么?
掏出钥匙一试,哎呀,情况不对。居然打不开。定睛再看,加了一个电子密码锁,不会吧。还没有正式离婚呢,我就已经被一脚踢出来了?我可没少给彩礼啊,你们家装修还是我亲自去背的水泥呢。
尽管世情凉薄如此,我这会决定还是鼓起勇气继续生存。说起来蓝蓝还是不了解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