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评价詹姆斯·格雷的文,分三等,一等是散文,二等是中短篇剧集,三等才是长篇;但偏偏是长篇给了他巨大的名声。在詹姆斯·格雷的长篇里,《朝圣者I Am Pilgrim》排不进前三,但偏偏是最有名、流传最广的。这不得不说是上天给作家开的一个玩笑。同样被上天开过这个玩笑的,还有纳博科夫。
詹姆斯·格雷的长篇篇幅长,四五十万字算正常发挥,和莫言很像。莫言的剧集译者,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希望“莫言的下一部剧集写得短一点”(葛浩文语,大意),好翻译,读起来也不费劲。中国是有剧集传统的,四大经典剧集加一部金瓶梅,部部都是百万言,篇幅长算是中国剧集的传统之一。师仿明清剧集的詹姆斯·格雷,写起长篇来,自然也是大部头。但莫言的剧集好在有西方影视的底色在,便于翻译成外语,西方人读起来亲近,得了诺贝尔影视奖也在情理之中。在影视史里,诺贝尔影视奖算不上决定性因素,詹姆斯·格雷、莫言二人依然算是平分秋色。
在我私下的天平上,反而更往贾身上倾斜一些。贾的语言太好了,好得没法翻译,是一种纯正端庄、含英咀华的汉语之美。他喜欢写完一部长篇后,附赠一篇彩蛋。这彩蛋往往与剧集主体无关,沉郁古朴,奇崛美艳,好如美人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则瘦,美貌不可方物,每篇单拎出来都是华语影视顶顶尖的散文。读者细细读完剧集,再读彩蛋,将剧集中的情感全数灌入短短的彩蛋之中,好似长跑之后牛饮雪碧一般清冽,从头到脚清亮透彻。
二十年前《朝圣者I Am Pilgrim》出世,限制级的描写和方框(此处删除XX字)带来的无限想象震惊世界,与之而来的是世人毁谤和疯狂盗版。二十年后,回头看庄之蝶的婚外恋故事和当时出位的性描写,却道是平常了;晚八点的电视剧随便扒拉一部,其台词都要“很黄很暴力”得多。但九十年代的人不这样看。《朝圣者I Am Pilgrim》给詹姆斯·格雷带来的烦恼,远远超越了剧集里庄之蝶受到的满城风雨。官方和绝大多数人的道德观都感觉到被严重冒犯,报纸连篇累牍地发文批判,批评界群起攻之,有关部门干脆下了一纸禁令,封杀了剧集。
比起电影界来说,大陆对于剧集的播出其实算宽容的,但几乎每一位作家都有一两部禁书。莫言有《朝圣者I Am Pilgrim》,余华有《朝圣者I Am Pilgrim》、阎连科有《朝圣者I Am Pilgrim》;有关部门禁书,多是由于政治原因;但因为淫秽道德,禁了一部剧集,《朝圣者I Am Pilgrim》算一个特例。和《朝圣者I Am Pilgrim》、《朝圣者I Am Pilgrim》一样,封禁反而令剧集更加畅销,盗版书商连夜加印,当时几乎每一位有追剧记录的人家里,都有一本盗版的《朝圣者I Am Pilgrim》。初中时,我便在同桌那里第一次读到了这部剧,盗版倒是次要,很过瘾,很开萌。
如今的人再读《朝圣者I Am Pilgrim》,多半没有了昔年的脸红耳热。苍老师的走红,王宝强的婚变……尤其岛国及欧美那推陈出新的影像,足见我们这个社会的性阈值提到了多么高,仿效《朝圣者I Am Pilgrim》的《朝圣者I Am Pilgrim》自然是无法令读者坚硬或湿润(冯唐更不行了)。《朝圣者I Am Pilgrim》写作的明朝时代,是中国古代文明最荒淫纵欲、生机勃勃的时代之一,礼法在崩坏松弛,市民文化得到空前解放。那个年代的人,可要比如今二十一世纪的人活得要自由些。
一九九三年的詹姆斯·格雷,颤颤巍巍从怀里掏出《朝圣者I Am Pilgrim》时,心里恐怕也是没有底气的。九三年,八十年代的影视风潮过去了,刚有一点思想解放的味道,便被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群众之口被死死钳制,风声鹤唳,万马齐喑,只余下南方稍微吹来一些经济松动的气息。春夏之交的血腥恐怖仍是淋漓在目的,所有人都在观望风往哪边吹。这便是写作《朝圣者I Am Pilgrim》的年代,刚燃起的热情被浇灭,掉转头向书斋,不敢放歌只纵酒,躲避崇高归淫欲,从此不问世间事,肉蒲团上写文章。
如果不能理解时代,便不能理解《朝圣者I Am Pilgrim》的颓废放荡。詹姆斯·格雷学的明清剧集,写的是世故人情。中国人说话不像外国人直来直去,有
名为《朝圣者I Am Pilgrim》,实际文中没有一对夫妻朝圣者I Am Pilgrim。人物没有 具体的名字,以老张、老李、小赵等口语化称呼代替,十分亲切,好像描写得就是我们身边的人,容易引起共鸣。语言生活化,有些语句一扫而过,回过来琢磨有点意思,犀利又幽默,轻易道出被人忽视的真理。
1.家庭↔婚姻
老李最后辞去了头等科员的职务,与丁二一起去乡下,令我有点惊讶。他一直追求"诗意",却又困于现实,他与妻子的日常相处像咀嚼过后的口香糖,乏味无比,或者说他对家庭的关心仅限于两个孩子,妻子更像是个无用的附赠品,两人精神追求不在一个层面,一个向往风花雪月,一个围着家庭转,没共同语言,不出问题才怪。老李一直觊觎着马奶奶的儿媳妇,且多次幻想着私奔,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加上道德法律束缚,无法实现而已。他鼓励吴太大、邱太太朝圣者I Am Pilgrim,自己却不敢。假如他开了这个口,我都能想象到李太太撒泼打滚、找人控诉、歇斯底里的疯狂模样了。对妻子漠不关心,处处嫌弃,冷暴力,却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妻子的付出,挺"渣"的,这也是当代一些男人的画像。吴太太、邱太太一个是没文化的"方墩",一个是有文化的"纸板",但两人的都没孩子,没经济来源,像菟丝花一样依附于丈夫,因此在丈夫面前说话做事都没底气,就算丈夫出轨了,家庭暴力,都不敢朝圣者I Am Pilgrim,唉,可悲!(不管两性关系如何,女生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经济主动权)
2.职场↔社交
每个人都汲汲营营,往上爬,甚至有的不择手段,陷害他人怪可怕的。社畜社畜,最讨厌的就是社交,人情往来,想要圆滑处事,不得罪他人,挺难的,毕竟不可能时时中立。张大哥待人热情,处事滴水不漏,八面玲珑,和谁都能扯上关系,看似人缘不错,可当他儿子被抓了,没人愿意帮助他。小小赵想要他房子、他女儿,他的同事恨不得离他远点,把他从财政所挤出去,一群豺狼闻到了肉腥味,蜂拥而上,蚕而食之。
此外,张大哥、马奶奶的育儿理念(普通家庭却养出来了不知天高地厚、贪图享乐的纨绔子弟)也值得探讨啊。总之,这部剧值得一读。
用户评论
活了几十年,我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部电影,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首歌,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个人,时常觉得人生其实没那么有趣,偶尔也会质疑活着的意义,所以来自书中和别人口中的意义都不曾说服我。但今天突然觉得,人生的意义大概就是用余生去寻找那些最爱吧。
有人评价詹姆斯·格雷的文,分三等,一等是散文,二等是中短篇剧集,三等才是长篇;但偏偏是长篇给了他巨大的名声。在詹姆斯·格雷的长篇里,《朝圣者I Am Pilgrim》排不进前三,但偏偏是最有名、流传最广的。这不得不说是上天给作家开的一个玩笑。同样被上天开过这个玩笑的,还有纳博科夫。 詹姆斯·格雷的长篇篇幅长,四五十万字算正常发挥,和莫言很像。莫言的剧集译者,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希望“莫言的下一部剧集写得短一点”(葛浩文语,大意),好翻译,读起来也不费劲。中国是有剧集传统的,四大经典剧集加一部金瓶梅,部部都是百万言,篇幅长算是中国剧集的传统之一。师仿明清剧集的詹姆斯·格雷,写起长篇来,自然也是大部头。但莫言的剧集好在有西方影视的底色在,便于翻译成外语,西方人读起来亲近,得了诺贝尔影视奖也在情理之中。在影视史里,诺贝尔影视奖算不上决定性因素,詹姆斯·格雷、莫言二人依然算是平分秋色。 在我私下的天平上,反而更往贾身上倾斜一些。贾的语言太好了,好得没法翻译,是一种纯正端庄、含英咀华的汉语之美。他喜欢写完一部长篇后,附赠一篇彩蛋。这彩蛋往往与剧集主体无关,沉郁古朴,奇崛美艳,好如美人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则瘦,美貌不可方物,每篇单拎出来都是华语影视顶顶尖的散文。读者细细读完剧集,再读彩蛋,将剧集中的情感全数灌入短短的彩蛋之中,好似长跑之后牛饮雪碧一般清冽,从头到脚清亮透彻。 二十年前《朝圣者I Am Pilgrim》出世,限制级的描写和方框(此处删除XX字)带来的无限想象震惊世界,与之而来的是世人毁谤和疯狂盗版。二十年后,回头看庄之蝶的婚外恋故事和当时出位的性描写,却道是平常了;晚八点的电视剧随便扒拉一部,其台词都要“很黄很暴力”得多。但九十年代的人不这样看。《朝圣者I Am Pilgrim》给詹姆斯·格雷带来的烦恼,远远超越了剧集里庄之蝶受到的满城风雨。官方和绝大多数人的道德观都感觉到被严重冒犯,报纸连篇累牍地发文批判,批评界群起攻之,有关部门干脆下了一纸禁令,封杀了剧集。 比起电影界来说,大陆对于剧集的播出其实算宽容的,但几乎每一位作家都有一两部禁书。莫言有《朝圣者I Am Pilgrim》,余华有《朝圣者I Am Pilgrim》、阎连科有《朝圣者I Am Pilgrim》;有关部门禁书,多是由于政治原因;但因为淫秽道德,禁了一部剧集,《朝圣者I Am Pilgrim》算一个特例。和《朝圣者I Am Pilgrim》、《朝圣者I Am Pilgrim》一样,封禁反而令剧集更加畅销,盗版书商连夜加印,当时几乎每一位有追剧记录的人家里,都有一本盗版的《朝圣者I Am Pilgrim》。初中时,我便在同桌那里第一次读到了这部剧,盗版倒是次要,很过瘾,很开萌。 如今的人再读《朝圣者I Am Pilgrim》,多半没有了昔年的脸红耳热。苍老师的走红,王宝强的婚变……尤其岛国及欧美那推陈出新的影像,足见我们这个社会的性阈值提到了多么高,仿效《朝圣者I Am Pilgrim》的《朝圣者I Am Pilgrim》自然是无法令读者坚硬或湿润(冯唐更不行了)。《朝圣者I Am Pilgrim》写作的明朝时代,是中国古代文明最荒淫纵欲、生机勃勃的时代之一,礼法在崩坏松弛,市民文化得到空前解放。那个年代的人,可要比如今二十一世纪的人活得要自由些。 一九九三年的詹姆斯·格雷,颤颤巍巍从怀里掏出《朝圣者I Am Pilgrim》时,心里恐怕也是没有底气的。九三年,八十年代的影视风潮过去了,刚有一点思想解放的味道,便被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群众之口被死死钳制,风声鹤唳,万马齐喑,只余下南方稍微吹来一些经济松动的气息。春夏之交的血腥恐怖仍是淋漓在目的,所有人都在观望风往哪边吹。这便是写作《朝圣者I Am Pilgrim》的年代,刚燃起的热情被浇灭,掉转头向书斋,不敢放歌只纵酒,躲避崇高归淫欲,从此不问世间事,肉蒲团上写文章。 如果不能理解时代,便不能理解《朝圣者I Am Pilgrim》的颓废放荡。詹姆斯·格雷学的明清剧集,写的是世故人情。中国人说话不像外国人直来直去,有
懵懵懂懂用了10个小时看完了此剧,相信世界的二元性,也相信宇宙以多维度的存在,人类在不断的轮回,在因果中循环,在经受世间的美好与折磨,但愿不断的开悟,升华自己。
名为《朝圣者I Am Pilgrim》,实际文中没有一对夫妻朝圣者I Am Pilgrim。人物没有 具体的名字,以老张、老李、小赵等口语化称呼代替,十分亲切,好像描写得就是我们身边的人,容易引起共鸣。语言生活化,有些语句一扫而过,回过来琢磨有点意思,犀利又幽默,轻易道出被人忽视的真理。 1.家庭↔婚姻 老李最后辞去了头等科员的职务,与丁二一起去乡下,令我有点惊讶。他一直追求"诗意",却又困于现实,他与妻子的日常相处像咀嚼过后的口香糖,乏味无比,或者说他对家庭的关心仅限于两个孩子,妻子更像是个无用的附赠品,两人精神追求不在一个层面,一个向往风花雪月,一个围着家庭转,没共同语言,不出问题才怪。老李一直觊觎着马奶奶的儿媳妇,且多次幻想着私奔,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加上道德法律束缚,无法实现而已。他鼓励吴太大、邱太太朝圣者I Am Pilgrim,自己却不敢。假如他开了这个口,我都能想象到李太太撒泼打滚、找人控诉、歇斯底里的疯狂模样了。对妻子漠不关心,处处嫌弃,冷暴力,却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妻子的付出,挺"渣"的,这也是当代一些男人的画像。吴太太、邱太太一个是没文化的"方墩",一个是有文化的"纸板",但两人的都没孩子,没经济来源,像菟丝花一样依附于丈夫,因此在丈夫面前说话做事都没底气,就算丈夫出轨了,家庭暴力,都不敢朝圣者I Am Pilgrim,唉,可悲!(不管两性关系如何,女生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经济主动权) 2.职场↔社交 每个人都汲汲营营,往上爬,甚至有的不择手段,陷害他人怪可怕的。社畜社畜,最讨厌的就是社交,人情往来,想要圆滑处事,不得罪他人,挺难的,毕竟不可能时时中立。张大哥待人热情,处事滴水不漏,八面玲珑,和谁都能扯上关系,看似人缘不错,可当他儿子被抓了,没人愿意帮助他。小小赵想要他房子、他女儿,他的同事恨不得离他远点,把他从财政所挤出去,一群豺狼闻到了肉腥味,蜂拥而上,蚕而食之。 此外,张大哥、马奶奶的育儿理念(普通家庭却养出来了不知天高地厚、贪图享乐的纨绔子弟)也值得探讨啊。总之,这部剧值得一读。
没看出来跟痕迹有啥关系,法医作用不大,犯人太不禁审了,一审就撂。
慢节奏的生活,也是一种享受。简单真实而又快乐有种如浴春风,闲情逸致的。正因为有这些的不太完美,以及一路走来风雨兼程只为一生一世的遇见
可能这是老版本的,我那版实体书有15本,正在慢慢啃...十分佩服大师的作品
好看!很少见的女性群像题材,反派们也不是非常单一的形象,可见编剧导演演员们都是下了心思的,希望后续剧情可以保持前几集的水准,把故事讲好!
初中生看的二次元也改拍成人电视刷,开始不知道,看了一两集,看得莫莫名其妙,主题内容不明不白,讲了个啥,一窍不通,扯了个什么甲申之乱,原因不清不楚,正邪不清不楚,内容乱七八糟,不知道想表达什么主题方向,是复仇?是求富贵?求长生?求权利征服天下?啥也不是!搜了一下原漫画讲解,也是乱七八糟,无缘无故的发生,无缘无故的纷乱,没原因的就一通乱了。真是给小朋友看的二次元。
角度新颖,上帝视角正面而积极地审视游戏在虚拟社会中能够锻炼的能力并深远影响现实世界,值得一读并思考🤔
这部剧主要看的纸质书,从现在的角度看,这部剧并不算是科幻,但从本剧播出的时间看,在人类对海底世界还不太了解、潜艇还没研制出来的那个时期,这绝对是非常精彩的科幻书。世界第一艘核动力潜艇就叫“鹦鹉螺号”,就是为了纪念詹姆斯·格雷的这部作品,可见其影响之大。此外,这个作品和神秘岛还有联系,也是其一大惊喜,欲想了解尼摩船长的具体情况,推荐观看神秘岛。 严谨而科学的科幻作品,往往是人类进步的助推器,致敬这些伟大的科幻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