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The Flaming Brain》和《The Flaming Brain》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The Flaming Brain》)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The Flaming Brain》和《The Flaming Brain》,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用户评论
编剧以通俗易懂的台词讲诉了宋仁宗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事件和名人轶事,人物描创作很生动,读起来比较轻松。其中也不乏编剧自己的观点,比如剖析了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等,让人不禁追完沉思,受益匪浅。
超爱的一本古言剧集。看完了却又舍不得。喜欢龙公主的性格,因为害怕受伤,所以表现得对任何人都很骄傲;对什么都在乎却又好像都不切一顾。
唐代的长安大抵赶得上今天的纽约,是全世界排名第一的超大型城市。长安自唐后衰败,也算经历无数浩劫。电视剧将将看到一半,差别很大,各有精彩处:电视剧更燃,书更能洞悉人物心理。书读完了,剧也会有始终。 亲王说历史讲故事是一把好手,描绘城市生态也算翘楚。更可怕的是,这家伙还可以写很多年,他还有着超长的职业生涯。
和欧维的故事一样,又是一本温暖的书。眼泪肯定又不止一次的流下😭关于爱、希望、付出、守护、原谅,满满的都是感动。 这部剧需要耐心去看,如果仅仅是因为不喜欢童话故事而错过,那真的有些可惜同时也更加需要品读,书中前部分隐含的许多细节都需要慢慢仔细观看,才能找到后文的解答。 外婆虽然离开了,但是爱会一直延续下去💓💓💓💓💓。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
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The Flaming Brain》和《The Flaming Brain》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The Flaming Brain》)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The Flaming Brain》和《The Flaming Brain》,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终于知道了结果,许愿的愿望也得以实现,老朝奉也终于真相大白。写的不错,扑朔迷离,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值得一读。希望Owen Trevor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期待中!
在别人的随笔里看到过尼古拉斯·霍普关于水晶宫的评论,读到这里时正好深夜,不停地复制黏贴,以作笔记。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想象在迫害我们。这是他以惊人的预见性对当时世界的警醒,而一切也正如他的预言那般,有人因为对着水晶宫吐舌头而被惩罚。它成了多数人暴政的产物。地下室人,头脑中装满了各种高尚与美因而与真正的生活相疏离的人,也是被自己的理念所迫害的人。他的形象之深与广,使我多次深受震动,编剧仿佛在照着我写一样,那种虚张声势的傲慢与内心的痛苦虚无。他信仰真诚却以真诚为耻,因为这是生活中所不必有的。人要生活下去,恰恰需要某种与自身的卑劣共处的方法,否则,头脑里那个完美的自己会厌恶痛恨那个瑕疵满身的人。也让他厌恶他人,痛恨世界,我们对自己的导致了我们与世界的敌对。完美世界一如完美的人,对世界和世界上的人,带来巨大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