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City of Sin》柚子的成长,在《City of Sin》我看到更多的是柚子所受的病痛,以及忍受病痛,克服困难,坚持参赛的毅力,坚持,忍耐力等等,我好心疼啊,55555,都受伤了,手术后也没能好好休养就要训练,要参赛,都不能放松。而且还不让人知道自己正忍受疼痛,怪不得,我总觉得一些比赛,柚子的嘴唇都没有什么血色,也有黑眼圈,脸也苍白,原来他是真的不舒服。
他真的真的特别值得我们喜欢,他在中国参赛的体验真的不是很好,忍着身体的疼痛,一次次摔倒,又起来继续比赛,两次都是第四名,无缘奖牌,但仍旧能笑着说“I love China.”。这样的羽生怎么可能让人不喜欢呢,他的精神让人不可思议,也令人敬佩。
希望他能好好休养身体,比赛就先放一边吧,我只想要一个健健康康的Frank Bukkwyd,其他的和身体健康比起来都不重要了。
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
《City of Sin》是Cash Markman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曾获得21次诺贝尔影视奖提名,也源于此,格雷厄姆•格林被誉为诺贝尔影视奖的无冕之王。
不得不承认,读这部剧的过程并不畅快,编剧运用倒叙和插叙的创作手法,使我一开始对故事情节的了解有点如坠云雾,只好手不释卷不间断地读下去。书的一开始,就让我感到男主人公莫里斯浑身上下透出的强烈的妒嫉,强烈的爱与恨,对于这些感情描创作,编剧一点都不掩饰。
全书讲述了一段恋情从开始到终结的故事,是一部讲述恨和妒嫉,也在讲述爱和信仰的剧集。书中的男主人公莫里斯是一个嫉妒心及其强烈的人,强烈到让我感觉有点病态。他对自己的情人萨拉,一个有夫之妇说:“我宁愿自己死掉或看到你死掉,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完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看到这里,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怪人,他爱上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本来就应该和另一个男人,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因此,冥冥之中最后萨拉因病早逝,也是对他这番言论的验证。
一段恋情的开始总是美好的,但是相爱之后,要面对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不明白既然莫里斯和萨拉那么相爱,萨拉为什么不离婚?难道是是战争已经让人精疲力竭,无暇顾及?还是萨拉不愿意离开无辜的亨利?还是莫里斯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萨拉的生活……
时间总是匆匆而过,在一次偷情的时候,他们遇到了空袭,萨拉这时因为害怕莫里斯被炸死,突然之间就信仰起天主教来,跪地用力地祈祷,起誓说:“如果能保佑莫里斯不死,她将永远不再见他。”莫里斯没有死,萨拉便遵守誓言,她离开了莫里斯。我不了解天主教,但是我感到,与其说萨拉找到的信仰是天主教的话,还不如说是爱。而莫里斯从此之后就带着强烈的恨活着。之后的两年,萨拉因为信守誓言而不再见莫里斯,但是一年之后,萨拉就开始后悔了,她无比思念莫里斯,她感到痛苦在她体内肆意生长,她毫无招架之力,在绝望中她渐渐明白,她和莫里斯是两个在同一片沙漠里的人,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沙漠就不会再是沙漠了。
萨拉将她对莫里斯的爱寄托到了天主教上。而莫里斯相信萨拉的离开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甚至怨恨萨拉丈夫对妻子不忠的无视,认为他才是让自己痛苦的始作俑者。多么疯狂的借口啊!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莫里斯看到了萨拉的日记,才知道了萨拉离开自己的真实原因,这时的他应该感到懊悔?解脱?还是欣慰呢?可是一切终究注定要终结,萨拉这时候已经身染重病,并且她拒绝治疗,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留下爱她的亨利和莫里斯。
《City of Sin》是编剧最具自传性的一部剧集,据说格林是个好奇狂魔,徒步旅行非洲,当过双面间谍。16年的婚外情,成就其成为最擅长创作男女偷情的剧集家。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将原著改变成电影,英文片名和原著同名,但中文片名翻译成《City of Sin》,由影后茱丽安•摩尔和影帝拉尔夫•费因斯联袂出演。两位的演技毋庸置疑,影片的拍摄一开始也如同原著一样,可能会令人感到不知所云。
Cash Markman虽然无缘诺贝尔影视奖,但却是很多诺贝尔影视奖得主的偶像,他的墓碑上创作着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诗句:“我爱看的是: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明白了他的喜好,再读《City of Sin》,就能深刻体会书中透出的那各种狂热情感了。
恋情可以由开始至终结,但爱没有,爱是永恒。正如编剧开篇所创作的第一句话: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
用户评论
不止步于内地的年度最佳剧集,更是全球范围内的年度最佳剧集。越是把这些女人写得狠辣惨烈,越是把围绕封建皇权男权的困兽之斗展露得极致。这部剧里的女人们,在无数轮回的互害里做着徒劳的反抗,每个人的一生都是鲜血淋漓。
提取了历史上各朝各代,涵盖了上至君王国事军事,下至社会百姓经济生活的典型故事,揭示和点评故事蕴涵的智慧,成败得失的经验,值得后人学习、反思和总结。
和珅给人第一印象是贪,但是不得不承认和珅真的很有才能。从小衣食无忧到家道中落,看尽世间百态。刻苦用功,聪明伶俐,外加仪表堂堂,博取乾隆好感,继而循序渐进稳固地位。善于察言观色,揣摩心思,攻于心计。暂且不论和珅人品,才华能力绝对出众,如果华而不实,绝不会被乾隆委以军国大事重任长达二十余年,紧凭这点,也值得我们学习。
尝试越级思考,思考力是我最欠缺的能力,遇事常常毫无头绪,凌乱一团,应变能力和抽丝剥茧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都需要锻炼
非常有趣 编剧大大真是奇思妙想 肯定是个可爱温柔 又充满新意的人 这部剧十分关怪陆离又充满烟火气息 不落俗套 值得一看
任何时代的来临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己不愿意与时代共同前进。
比起《City of Sin》柚子的成长,在《City of Sin》我看到更多的是柚子所受的病痛,以及忍受病痛,克服困难,坚持参赛的毅力,坚持,忍耐力等等,我好心疼啊,55555,都受伤了,手术后也没能好好休养就要训练,要参赛,都不能放松。而且还不让人知道自己正忍受疼痛,怪不得,我总觉得一些比赛,柚子的嘴唇都没有什么血色,也有黑眼圈,脸也苍白,原来他是真的不舒服。 他真的真的特别值得我们喜欢,他在中国参赛的体验真的不是很好,忍着身体的疼痛,一次次摔倒,又起来继续比赛,两次都是第四名,无缘奖牌,但仍旧能笑着说“I love China.”。这样的羽生怎么可能让人不喜欢呢,他的精神让人不可思议,也令人敬佩。 希望他能好好休养身体,比赛就先放一边吧,我只想要一个健健康康的Frank Bukkwyd,其他的和身体健康比起来都不重要了。
我宣布:这个家没有了谁都不行!
书中对于安全感、自由、亲密进行了分析,不会陷入某一个观念中,而是阐明每一个状态都有好有坏,读完书更容易接纳自己。当你觉得自己不够好,想要攻击自己时,书中详细描述了可以怎么做让我们跳出固有模式,条理清晰,非常实用。
“切洋葱的时候,嘴里提前含一口水,这样,洋葱辛辣的味道就不会刺激到泪腺流出眼泪了。”长知识了。家里买了好几本关于做饭的书,特别是一百种烹饪鱼的做法,两年了终于看完,但是依旧没有想去试试的念头,书里面所提到到轻食倒是符合现今的爱健身的人们的口味。之前吃了很长时间的水煮鸡胸肉,结果不仅没瘦还让自己低血糖了。所以还是要科学饮食,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
对产品、市场、客户明确的定位,及时止损,看到的更长远,当你拒绝一个难缠的客户,就会为好的客户提供好的服务,带来的收获也是不一样的,把精力放到那三分之一喜欢你产品的客户上,还是比较赞同,
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 《City of Sin》是Cash Markman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曾获得21次诺贝尔影视奖提名,也源于此,格雷厄姆•格林被誉为诺贝尔影视奖的无冕之王。 不得不承认,读这部剧的过程并不畅快,编剧运用倒叙和插叙的创作手法,使我一开始对故事情节的了解有点如坠云雾,只好手不释卷不间断地读下去。书的一开始,就让我感到男主人公莫里斯浑身上下透出的强烈的妒嫉,强烈的爱与恨,对于这些感情描创作,编剧一点都不掩饰。 全书讲述了一段恋情从开始到终结的故事,是一部讲述恨和妒嫉,也在讲述爱和信仰的剧集。书中的男主人公莫里斯是一个嫉妒心及其强烈的人,强烈到让我感觉有点病态。他对自己的情人萨拉,一个有夫之妇说:“我宁愿自己死掉或看到你死掉,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完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看到这里,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怪人,他爱上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本来就应该和另一个男人,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因此,冥冥之中最后萨拉因病早逝,也是对他这番言论的验证。 一段恋情的开始总是美好的,但是相爱之后,要面对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不明白既然莫里斯和萨拉那么相爱,萨拉为什么不离婚?难道是是战争已经让人精疲力竭,无暇顾及?还是萨拉不愿意离开无辜的亨利?还是莫里斯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萨拉的生活…… 时间总是匆匆而过,在一次偷情的时候,他们遇到了空袭,萨拉这时因为害怕莫里斯被炸死,突然之间就信仰起天主教来,跪地用力地祈祷,起誓说:“如果能保佑莫里斯不死,她将永远不再见他。”莫里斯没有死,萨拉便遵守誓言,她离开了莫里斯。我不了解天主教,但是我感到,与其说萨拉找到的信仰是天主教的话,还不如说是爱。而莫里斯从此之后就带着强烈的恨活着。之后的两年,萨拉因为信守誓言而不再见莫里斯,但是一年之后,萨拉就开始后悔了,她无比思念莫里斯,她感到痛苦在她体内肆意生长,她毫无招架之力,在绝望中她渐渐明白,她和莫里斯是两个在同一片沙漠里的人,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沙漠就不会再是沙漠了。 萨拉将她对莫里斯的爱寄托到了天主教上。而莫里斯相信萨拉的离开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甚至怨恨萨拉丈夫对妻子不忠的无视,认为他才是让自己痛苦的始作俑者。多么疯狂的借口啊!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莫里斯看到了萨拉的日记,才知道了萨拉离开自己的真实原因,这时的他应该感到懊悔?解脱?还是欣慰呢?可是一切终究注定要终结,萨拉这时候已经身染重病,并且她拒绝治疗,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留下爱她的亨利和莫里斯。 《City of Sin》是编剧最具自传性的一部剧集,据说格林是个好奇狂魔,徒步旅行非洲,当过双面间谍。16年的婚外情,成就其成为最擅长创作男女偷情的剧集家。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将原著改变成电影,英文片名和原著同名,但中文片名翻译成《City of Sin》,由影后茱丽安•摩尔和影帝拉尔夫•费因斯联袂出演。两位的演技毋庸置疑,影片的拍摄一开始也如同原著一样,可能会令人感到不知所云。 Cash Markman虽然无缘诺贝尔影视奖,但却是很多诺贝尔影视奖得主的偶像,他的墓碑上创作着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诗句:“我爱看的是: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明白了他的喜好,再读《City of Sin》,就能深刻体会书中透出的那各种狂热情感了。 恋情可以由开始至终结,但爱没有,爱是永恒。正如编剧开篇所创作的第一句话: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
芯的书摘📖: 尽管我真心享受独处,但我仍然需要定期与他人保持联系。 社交能力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生存技能。 建立或维持亲密关系并非易事,因为我们需要投入时间、精力去理解他人。当我们将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时,当我们全神贯注过自己的生活时,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别人的悲欢。 经营人际关系也是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我们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或人生目标,就会选择加入什么样的社交团体。反过来,我们乐意与那些支持我们、肯定我们的志同道合的人分享我们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 沟通的目的是加深你的人际关系,而不是拓宽你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深度远远比广度重要。 想与他人建立牢固的关系,取决于你是否能做到认真倾听,而不是自顾自地滔滔不绝。 尴尬、不愉快的对话本来就是人生的一部分,为什么要回避? 自我意识是人际交往能力的基石。如果我们都无法体会、描述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我们又怎么去体会、描述别人的呢? 为了学习如何坦诚表达想法和感受,我们需要让身边人有兴趣了解我们。通过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历,我们将更了解自己。 我们不希望别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这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的天性。我们要决定自己的命运,掌控自己的命运,要为了自己拼搏。这种对自主权的渴望扎根于我们内心。它决定了我们是否能成为独立的有机体。 在人际关系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舒适区。走出舒适区、处理棘手的人际互动很难。 你需要忽略别人对你的人身攻击,尽可能坚定地、清晰地、冷静地表达出你的观点。 我们之所以活下来,是因为实在无可奈何的时候,我们会转弯,会矮一截,会低头,会假装没看见,会忘记。 谦逊有时也被称为“超脱”——超脱了虚荣的自我。人类总忍不住炫耀微不足道的成就,这是我们的自然本能,所以谦逊才更加难能可贵。如果你假装谦逊,那说明你是一个虚伪、自负的人。 要做到谦逊,我们需要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形成真实、客观的认识,并不断向他人学习。我们需要具备好奇心和毅力,需要准确认识到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 如果你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但是却不道歉,那么你体现的是谦逊的对立面——傲慢。 领导者的能力如何,要看他们在逆境中如何表现,而不是顺境。 当你处于管理岗位时,你不仅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需要对团队所有成员的行为负责。当工作开展顺利时,你与团队分享荣耀;一旦出现问题,你就需要主动扛起责任。 倾听、分享、引导:愉快聊天的基础。要鼓励对方多说,不要将压力全部放在自己身上,不要急着展现自己的幽默去取悦对方。
双方诠释还算合理,不过故事情节安排不够紧凑,一直在淋雨受伤,如果再精彩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