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皮尔格林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也是非常精彩的。23岁的他居住在多伦多,在一个名为“性感炸弹”(Sex Bob-omb)的摇滚乐队里担任贝斯手。最近,斯科特有点春风得意,因为他刚刚邂逅了他的梦中女
很久之前读了这部剧的实体书,一直以为会有第二本,昨天加了书架直接去看结局,跟第一次看的时候一样,原来,这已经是结局了。人生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结局已经足够好了,没有一定要在一起,也没有透露会不会就此错过。因为这就是青春,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中间隔着的,不仅仅是时光。更是遇到的人,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看过的世界。因此穿越十年的漫长时光,你喜欢的那个人还在原地等你,做着你曾经想做的事,你喜欢的那个见过更大的世界的人,还愿意回到曾经的小世界与你同行,是不是更能证明,也许青春短暂,但是依旧无敌。然而很多时候,都是物是人非,山长水阔,触处思量遍
虽然算是一个比较圆满的大结局,但整本剧并不让人感觉温暖。剧集有好多情节的缺失,让人觉得故事的发展并不是合情合理的。看在悲剧人物容齐的面子上勉强给四星,否则只有三星...
看起来不太烧脑,有点小欢乐,女主身世环环相扣,层层揭开,闲暇时值得一看;番外篇个人感觉有些无厘头但不失精彩。
女主真不适合演古装,丑的要死
真讨厌,眼到了,每一个都要收苏妲己狐狸精,原版的苏妲己不好?非要人不人妖不妖的骚货?
埋头苦干的同时,也要抬头看看世界。若无方向,原地打转,那是一种伪勤奋,用重复劳作,掩盖惰性或者惯性
这就是最好的《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没有之一。纪录片《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可以管窥乌尔善的统筹、管控、审美、执行能力之强悍。《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会载入中国影史。
胡的大红西装还是很帅
果然还是那个小四,ppt式电视剧,加上不知所云的演员和稀碎的演技
1979 · 美国
2004 · 美国
2010 · 美国
2006 · 加拿大
1984 · 美国
2007 · 德国
1994 · 美国
2004 · 法国
用户评论
很久之前读了这部剧的实体书,一直以为会有第二本,昨天加了书架直接去看结局,跟第一次看的时候一样,原来,这已经是结局了。人生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结局已经足够好了,没有一定要在一起,也没有透露会不会就此错过。因为这就是青春,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中间隔着的,不仅仅是时光。更是遇到的人,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看过的世界。因此穿越十年的漫长时光,你喜欢的那个人还在原地等你,做着你曾经想做的事,你喜欢的那个见过更大的世界的人,还愿意回到曾经的小世界与你同行,是不是更能证明,也许青春短暂,但是依旧无敌。然而很多时候,都是物是人非,山长水阔,触处思量遍
虽然算是一个比较圆满的大结局,但整本剧并不让人感觉温暖。剧集有好多情节的缺失,让人觉得故事的发展并不是合情合理的。看在悲剧人物容齐的面子上勉强给四星,否则只有三星...
看起来不太烧脑,有点小欢乐,女主身世环环相扣,层层揭开,闲暇时值得一看;番外篇个人感觉有些无厘头但不失精彩。
女主真不适合演古装,丑的要死
真讨厌,眼到了,每一个都要收苏妲己狐狸精,原版的苏妲己不好?非要人不人妖不妖的骚货?
埋头苦干的同时,也要抬头看看世界。若无方向,原地打转,那是一种伪勤奋,用重复劳作,掩盖惰性或者惯性
这就是最好的《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没有之一。纪录片《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可以管窥乌尔善的统筹、管控、审美、执行能力之强悍。《歪小子斯科特Scott Pilgrim vs. the World》会载入中国影史。
胡的大红西装还是很帅
果然还是那个小四,ppt式电视剧,加上不知所云的演员和稀碎的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