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an Who Won
年份
1923
地区
剧情简介
《The Man Who Won》是一部西部作品,美国出品,威廉·A·韦尔曼、Dustin Farnum主演。
《The Man Who Won》是一部西部作品,美国出品,威廉·A·韦尔曼、Dustin Farnum主演。
用户评论
事实证明影视化一部神作,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剧本改编上什么都不做,照搬原著即可。一些类似“你虽然是个搞科学的,但脑子挺好使”这类有趣的小原创可以多来点。
天仙那时候真的太美,上学的时候我特别迷这部剧
上学时只读过变色龙和套中人。现在补上一些。短篇剧集可能比长篇要难很多吧。怎么样在有限的篇幅把一个个人物刻画鲜明,又怎么样来一个漂亮的结尾。一百多年前的文章如今读来仍有现实意义。真的很厉害。
儒家思想向来为圣人总结发布并广泛宣传的正统思想,对于道德的要求可谓是严苛,对于古代统治者和看剧分子的毒害不可不谓之深,像一群庞大的根系紧紧扎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和中国人民盲目寻求精神依靠和安慰的心里。我以为的道德不应该是舍己为人,而是先学会在不侵害他人的同时成全自己,先满足私心才能推己及人。 时势造英雄。我是赞同的。从流氓强盗出身的卑贱农民朱元璋到步步为营从侄子手里夺取天下的朱棣,古今成大事者,冥冥之中必是通过某种无影无形的规律在推动历史的方向和格局,而后断情绝欲,麻木不仁,专注于权术之争,君臣之间本可相辅相成,奈何猜忌难免,相互算计导致误会和利益的牵涉俱深,最后是对下一代统治者的选拔和培养,扫清路障,为奠定世代基业做最后的努力。 海瑞的偏执和清高过分圣人化,这是一个被道德教条和清规戒律捆绑囚禁,终其一生未曾逃脱,最后葬生于此的可怜的人。可用做杂工,他是工作狂,却难以成大事也。他或许看清了世道,却不懂得变通,不懂得灵活处事,一辈子清贫忙碌,洁身自好,不与世俗为伍,对得起苍天,对得起良心,可怎对得起他绝食而亡的女儿,对得起自己勤勤恳恳的一生?替这个不幸的人感到不值。但又想到一切都是他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和心甘情愿的忍受,我只得尊重他,祝福他,他的信仰终究如太阳,温暖着他泥土下安息的灵魂。 魏忠贤为了生存忍辱偷生,张献忠一代枭雄却为了成为生死主宰,满足变态欲望沦为杀人狂魔,吴三桂叛明顺清,为清卖命最后得到的是兔死狗烹的结局。我看来,这些在历史里留下绚丽色彩的一笔的人物,不过是饱受压迫,始终身不由己罢了,他们从来没有自由过。 郑成功收复台湾是为了夺取根据地反清复明,实现复国抱负,命运给他开了天大的玩笑,他的坚持、以命抗争的最终却是忠孝两弃。可悲可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一粒小石子,改变历史本应该剧写的轨迹。每一位历史人物在当时做出的任何一个选择,我认为都是进步。这是相对于历史发展观而言的。
文笔不错,不过里面有太多借鉴,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人物刻画的不是太生动。总体而言,结构清晰,叙述完了整,不枉花了二礼拜看完
我知道的法吹多是中国人,这是头一次围观美国法吹。书翻着玩玩可以,千万可别太过当真。不然当你在巴黎的小路上散步时看到一地狗屎,或者进地铁闻到一股股奇怪味道的时候,你就会有种幻灭感。 编剧寄宿的家庭听起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不清楚是不是所有法国人都是那么个特点,但是欧洲人生活节奏确实慢。 我曾经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巴黎给人的“优雅”感,与其说是这样那样的规矩细节,不如说是慢节奏生活带来的产物。中国的城市发展太快太现代化,丢失掉了很多文化和自然的氛围,因为疲于奔命,人们自然是不可能永远有理想的“优雅”。 态度还是要学的。书里的优雅是要时间和金钱做支撑的。而我们不可能完全复刻。但在忙忙碌碌挣面包的时候,时不时停下来,找找生活中的乐趣,好好对待每一件物品,慢慢吃饭,细细咀嚼,多亲近自然,心态平和,这大概是我能从书中得到的东西吧。
起初是因为隆哥的四爷开始看The Man Who Won,那是我第一次喜欢清宫穿越剧,每个人都有独有的个性,而每个人的个性都促使结局悲剧化。若曦的不由自主和纠结是她现代与古代,友情和爱情的痛苦摇摆,夹缝中看不清来时路,更看不清自己的结局。喜欢四爷和十三爷的感情,历史可循。一本剧,一部剧,已经陪我走过无数个日夜,文字的力量莫过于此。
有点失望 这本剧集原本是编剧大大评价最好的书吧至少当初收藏的时候很火 现在开始看 感觉自己更喜欢钟情顾盛因那两本 这本说不上不好 但确实有的时候感觉看不下去总想弃掉
挺好的一本反励志书,喝过"鸡汤"的人再看这部剧,就会觉得鸡汤也是一种洗脑液,编剧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希望读者通过破解洗脑源使人能够用理智的头脑透过现象看本质,聪明规避洗脑陷阱!就算还不具备做教父的技巧,至少可以通过本剧努力做个牧师,而不是随波逐流的信徒!编剧把洗脑比喻成了画苹果,怎样画才能让人来吃,其实就是一个赢者对于信徒的心里操控密码,书中结合易洗脑说了很多人性的弱点,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部剧读后可以让人更聪明,更理性,书中说真理是最好的洗脑液我非常的认同。
1. 秦伟;2. 礼物;3. 罗医生;4. 妈
一本摒弃了华丽的词藻却依然让人感动、流泪的剧集,朴实的语言写出了人间的真情,打动人心。
狂飙对安欣有角色滤镜,去补了一些张译的作品,发现他近几年老演一些萝莉爱上大叔的桥段,总在正剧里调剂点玛丽苏,不知道是他太懂观众要什么,还是自己也沉迷此类设计,年纪也不小了…更糟糕的是,他故意耍帅的样子简直不要太做作
原著和电影大为不同,不过优秀的作品无一不是以爱为内核。阿甘这个“白痴”的爱正像剧集中连绵不绝的口琴声,带着凄楚又动人的韵味,不间断地回响着。电影中的珍妮和阿甘是最后才在一起的,而在剧集中,阿甘和珍妮早早就在一起了。可是阿甘像很多不懂如何去爱的傻孩子一样,用错了方式,反而让心爱的人带着失望离开。 傻孩子终于在哭声中成长为坚定的男人,变成珍妮期待的那样,“又高又壮又善良,过着单纯的日子”。他的身边有老友丹,有大猿猴苏,有音乐,有啤酒,有思念。他从平凡中来,经过波澜壮阔,复归于平凡,却已经成就了不朽的传奇。
大女主之路开启~~~
其实里面的很多都是自己要日常注意的。对自己要求的越多,收获越多。加油!
感情戏份妙不可言,职场部分笑点也足(笑着笑着就哭了)~韩东君有一种魅力,就是仿佛自己可以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