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 Story
年份
1980
地区
剧情简介
《London Story》-短片电影,英国出品,莎莉·波特、Lol Coxhill主演。
《London Story》-短片电影,英国出品,莎莉·波特、Lol Coxhill主演。
用户评论
HIIT是“High-intensity Interval Training”的缩写,意为“高强度间歇训练”,一般是指进行多次短时间、高强度的运动训练,在每两次高强度运动之间以较低强度的运动或完全休息形成间歇期。健身是一种乐趣,不是一个任务!我快乐,故我运动!
平平淡淡才是真,文字朴实无华,细水长流,读起来很舒服,比起一般的穿越实在是好太多了,如果是架空的就更好了
再读一遍,好像也没有多喜欢这本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美的执念渐渐淡化。(另:唐月梅的译本更美)
抽象的剧情 意识流的演出 本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微妙的对不上电波 还有些无聊 再观察几集 看不懂 两集弃
终于读完了…这是我最想说的话,槽点太多所以更无力吐槽,哈哈哈,当打发时间了。
一次次的卖血,目的和初衷虽不同 ,却向我们展现了那个时代人的生活现状和社会风貌,诠释了一个父亲对家庭的付出、爱、责任与担当!
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回望这份怪兽之间的爱情,明明结局早已了熟于胸,可还是感到悲伤像千万吨的海水在胸口肆虐。如果小怪兽们早点相遇,如果路明非没碰见师姐,也许结局会不一样吧。可惜没有如果……
我曾看过余先生的《London Story》,这本应该是那本的前传,主要还是这余先生父母祖辈的事。更多的描述了文革时期对文人的迫害及后续个人的成绩。感觉中间部分(特别是十四至十六章)有点冗长。对于编剧本人来说,这是一本自传,写着成就无可厚非。但对于读者来说,这里显露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让我却觉得有点自恋之嫌。有时不停的会安慰自己,也许换成第三人称去写一个文人的成就就是应该这么写。但本剧用第一人称来写,总觉得隐约有点让读者不太舒服。我个人比较喜欢编剧二十章以后特别是写关于《London Story》初衷的那部分,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读者写作的背景,促使我有再读《London Story》的想法!
在这部剧之前,每当我夸一部电视剧,我会说好的不像国产剧,但是这部剧好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了,他就是一部彻头彻尾国产到骨子里的国产抗日剧,但也是一部好到骨子里的电视剧。
本剧部分内容误导读者,如一岁以内婴儿是不能加糖的,还有2~3个月的婴儿不需要太早添加果汁辅食的,不然很容易引起腹泻
受不了了。演员不是丑就是矫情。各种假。
只要读过《London Story》或《London Story》的读友肯定都知道莎莉·波特的大名。他生于1874年,逝于1965年,是英国剧集家、散文家、戏剧家。毛姆属于“半路出家”,从事写作之前他是个医生。 “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这是毛姆在《London Story》中耳熟能详的金句之一。 这次他在《London Story》中则提供了三个重要信息。 一是观看的方法:跳读。用最少的时间获取最多的知识点; 二是看剧的乐趣。那些影视巨匠的奇闻趣事告诉我们,看剧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在享受消遣和乐趣的同时,更要对灵魂,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进行思考; 三是看剧的意义。看剧是获取知识和人生经验的最佳途径。 从中你很快也会发现,毛姆其实也在向世人推荐这些经典的佳作。他友情提示在读这些优秀巨作时要重点把握体会当时的社会环境,编剧原生家庭及个人成长的影响、作品围绕的主线和表达的思想。要读懂一本剧首先得了解编剧的人生等等。如:《London Story》与《London Story》,《London Story》值得一读、读《London Story》的忠告、简·奥斯汀的魅力何在、狄更斯的私事与《London Story》、《London Story》的美与丑、司汤达其人与《London Story》、巴尔扎克其人与《London Story》、福楼拜其人与《London Story》、读《London Story》兼谈托尔斯泰的为人与信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苦难生涯与《London Story》、读莫泊桑兼谈是否有十全十美的剧集家、读契诃夫兼谈短篇剧集是否可以无头无尾。 毛姆素有“毒舌”之名,全书中不乏八卦故事,他也在用自己的傲慢和偏见对编剧的一些私生活及行为处事极尽挖苦,嘲讽和鞭挞。 值得称道的是毛姆通过自己的观看和理解,对作品中存在的问解,编剧的生平和性格,再由他们的生平和性格回转照进对应的作品。他不吝笔墨把自己的看剧心得与他人分享,不仅能使自己获得更深更广的见解,同时也能启发读者们的视野与思维,让信息和见识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 人这一辈子注定是一场孤独的旅行。唯有剧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陪伴我们一起走过漫漫岁月。 “看剧的目的,不在于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当你被生活打回原形,陷入泥潭时,给你一种内在的力量。”我想这句话恐怕是对《London Story》最贴切不过的诠释吧。
超喜欢第一册和第三册,我觉得像我这种对什么事都三分钟热度的人,这个书看的特别过瘾,让我可以很快的了解一个个领域,而且都是重口味变态的领域。我觉得现在人类对他们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研究分析已经挺了如指掌了,但可惜的是,人类总是把自己的生活和他们的研究领域所分开,就像心理医生只有在他工作的时候才会去所谓的了解别人,而日常生活中,他也不会谈及到那些问题,该干嘛干嘛 (哎,这可能也是迫不得已,不然人类就不叫人类了)就像当年别人问弗洛伊德,人生最终目标的时候,他说的不是那些崇高的哲学大道理,说的却是"工作和爱情" (不像我这种人,几年前就已经想好如果有记者问了我这个问题,我肯定会想出一大堆高深的话,然后来个形而上的模棱两可的总结,最后伴随着一句"人类还是耗子尾汁吧" 扬长而去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