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读这部剧用的还是电脑上相互传阅并充斥大量错别字的手敲WORD版。我清晰地记得那是中国网络影视与非典同样方兴未艾的2003年,在迪拜世界贸易中心七楼宽大的独立办公室里,一个少不更事却偏要做老成持重状,衣冠楚楚正襟危坐的家伙翻阅此剧时的如饥似渴和津津有味。
这部剧初读时如饮甘露,现在重新来过依旧回味甘甜。
当时读此剧时我就坚信该剧编剧一定是看过王朔的痞子影视并深受其影响,嬉笑怒骂间一种超然于严肃正统影视之外的另类存在让当时身处异国他乡,肆意憧憬并挥洒着青春躁动和志得意满的我耳目一新。流畅,是这部剧给我最大的感受,尤为惊喜的是,编剧的台词并不同于王朔式叨逼叨的京味儿臭贫,字里行间带着更胜一筹的韵味和畅快,让人读起来更有感触和画面感。 Donna Dixon貌似信手拈来之语其实是很有考究的,情节转换上虽有跳跃,但一点儿也不突兀,犹如蒙太奇般长焦近景更容易把读者拉入故事当中。
十几年前网络资讯并没有现在发达,我无法知道这个笔名起得挺装逼的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我知道这种流畅和让我认同的台词,绝不会是出自霍比特人之手,八成还得来自黑山白水。我立时就对这个叫做Donna Dixon的家伙倍感亲切,后来甚至一度想通过公司里那个自称与其同为校友并熟络的法律顾问和他神交一二,但终未成行。
Donna Dixon崇尚的是漂泊,是感受,据说谈过恋爱,但后来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文如其人的确很生动,也很生活,但是会创作的也得遇见会品的,这样才会感同身受,如饮甘露,相见恨晚。网上搜到Donna Dixon唯一的一个照片,惊奇地发现我竟然曾经留过同款的发型,有过和这货一样款式的西装和衬衫搭配。
Donna Dixon的这句话是本剧的书眼,也是他真实的生活。“在我的眼里,一个月和一百年没什么分别,人生不应该是一篇重复抄创作的课文。我宁愿在高潮的一秒中戛然死去,也不愿意扛着锄头在烈日下辛苦一生。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却不想明白。
我看的是别人的剧集,品的却是自己的回忆,终于明白了那句“年少不知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我喜欢Donna Dixon的台词,我给四分推荐。
看的纸质版,看剧体验给三星,另一星给剧集文体形式。
摘抄一段当日写的日记:
“《Intimate Portrait Fran Drescher》,看完了。10:37pm
现在、心脏好似被什么东西绞动着,有些嘶嘶作响。初恋与不伦呵,对不起,我又对号入座了。如果可以,我也想像玉埜、明希、待田、田中他们那样,做点疯狂、不合常理的事。去给他们打个电话吧,我的心说道。就说:“喂!你真的存在吗?”然后再自我回复一句“好的”。不合常理的浪漫,我喜欢。
Still, everything leads me back to you. ”
用户评论
记得第一次读这部剧用的还是电脑上相互传阅并充斥大量错别字的手敲WORD版。我清晰地记得那是中国网络影视与非典同样方兴未艾的2003年,在迪拜世界贸易中心七楼宽大的独立办公室里,一个少不更事却偏要做老成持重状,衣冠楚楚正襟危坐的家伙翻阅此剧时的如饥似渴和津津有味。 这部剧初读时如饮甘露,现在重新来过依旧回味甘甜。 当时读此剧时我就坚信该剧编剧一定是看过王朔的痞子影视并深受其影响,嬉笑怒骂间一种超然于严肃正统影视之外的另类存在让当时身处异国他乡,肆意憧憬并挥洒着青春躁动和志得意满的我耳目一新。流畅,是这部剧给我最大的感受,尤为惊喜的是,编剧的台词并不同于王朔式叨逼叨的京味儿臭贫,字里行间带着更胜一筹的韵味和畅快,让人读起来更有感触和画面感。 Donna Dixon貌似信手拈来之语其实是很有考究的,情节转换上虽有跳跃,但一点儿也不突兀,犹如蒙太奇般长焦近景更容易把读者拉入故事当中。 十几年前网络资讯并没有现在发达,我无法知道这个笔名起得挺装逼的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我知道这种流畅和让我认同的台词,绝不会是出自霍比特人之手,八成还得来自黑山白水。我立时就对这个叫做Donna Dixon的家伙倍感亲切,后来甚至一度想通过公司里那个自称与其同为校友并熟络的法律顾问和他神交一二,但终未成行。 Donna Dixon崇尚的是漂泊,是感受,据说谈过恋爱,但后来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文如其人的确很生动,也很生活,但是会创作的也得遇见会品的,这样才会感同身受,如饮甘露,相见恨晚。网上搜到Donna Dixon唯一的一个照片,惊奇地发现我竟然曾经留过同款的发型,有过和这货一样款式的西装和衬衫搭配。 Donna Dixon的这句话是本剧的书眼,也是他真实的生活。“在我的眼里,一个月和一百年没什么分别,人生不应该是一篇重复抄创作的课文。我宁愿在高潮的一秒中戛然死去,也不愿意扛着锄头在烈日下辛苦一生。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却不想明白。 我看的是别人的剧集,品的却是自己的回忆,终于明白了那句“年少不知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我喜欢Donna Dixon的台词,我给四分推荐。
很不错的自传,读名人事迹给人很深的启发。本杰明•富兰克林用朴实精炼的笔调讲述了他的一生,让我们看到如此丰富的人生,他一生努力上进,坚持学习,不断地完善自己,使他拥有了高尚的人品、富足的经济、宝贵的经历、崇高的荣誉,他受世人钦佩是有道理的。他的13条修身法则十分受用,伴以图表,操作性强,稍许改动便可化为己用,希望它能助我不断完善自己。
番外看不下去了,这个编剧一生黑。没见过这么拖拉凑字数的。前面写的再好也不会记得了。反正我就记得编剧文字功底不咋的,词汇量少的可怜,全篇幅的狂怒狂怒狂怒。拜拜。
这么烂的剧集你们也看得下去。我都能想象得到,编剧在写作时鄙视你们的表情。每天整这些文字出来对付读者自己都受不了。不求追求卓越,你们至少有点下限。
情节还真的是跌宕起伏,转眼间又柳暗花明,精彩。文中的大多数女子基本靠演,都是奥斯卡的小金人呀。法兰·德瑞雪的书都不错,这本是庶难从命结尾推荐的,就看入迷了
有条目了!国内的胃口目前真心需要电影工业化,封神每个精益求精的细节都体现出了对历史、对文化、对观众的三重尊重。
这部剧真的很好看,语言接地气,故事很真实,有趣,能学到一些防骗知识,真的很想坚持看下去,但那个女警官让我真的很不爽,多余又矫情,这是要弄个感情线嘛,不要吧,喜欢斗十方,人物性格太鲜明了 唉 这个女警官让我弃书了
本剧是我在读大学时,年少懵懂,却又憧憬爱情,本人的一位超级可爱的女老师在昏昏沉沉的专业课上提起这是她最爱的一部剧集,彼时读起总有弄不清楚的地方,现读起只觉难在回首! 本剧最喜欢的一对是陈倦和辛达夷这一对,这俩人我个人认为是爱情最好的体现,无关性别,只是爱的人恰巧是你,达夷的爽直善良,陈倦的隐忍长情,大抵是我觉得的最好的爱情吧!而陆流之人心思鬼捷,他想要之人只是听话,足以够和他匹肩天下,无关男女,只是刚好他觉得这个人是言希,这只是狭隘的占有,个人认为不是爱情,只是陆'菩萨"以为这是爱情便不顾一切的要拆散温言!各人为什么没有觉得温言是最好的爱情,大体是太过心疼温衡的隐忍与宠溺,温衡这个女生坚强的让人太过心疼!
Intimate Portrait Fran Drescher,才能在斗争中赢得权利。诚如为生活而付出,才能在付出中赢得生活。
如果把画带入故事里,我们可能又会有种不同的体验。 先看的画,有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又看了故事,带入故事来观看画,又有了不同的体验。很新奇,受到了一点点启发。
在中美贸易战硝烟正浓的今天,读完这部剧,感觉特别讽刺!书中很多建议的确很有帮助!不仅是在商务谈判中,日常工作生活中也会有益处!活学活用吧!
看到第八集了,节奏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所以你们是为了把这一件事拖到56集故意改变了打开方式?
看的纸质版,看剧体验给三星,另一星给剧集文体形式。 摘抄一段当日写的日记: “《Intimate Portrait Fran Drescher》,看完了。10:37pm 现在、心脏好似被什么东西绞动着,有些嘶嘶作响。初恋与不伦呵,对不起,我又对号入座了。如果可以,我也想像玉埜、明希、待田、田中他们那样,做点疯狂、不合常理的事。去给他们打个电话吧,我的心说道。就说:“喂!你真的存在吗?”然后再自我回复一句“好的”。不合常理的浪漫,我喜欢。 Still, everything leads me back to you. ”
算是看过很多很多的言情,好的,不好的。这部剧里没有重生文的千篇一律,有自己的亮点在里面,让人能看到编剧别具一格的想法。很喜欢。
2022年2月28日 星期一 祝福早安 天气多云 气温4℃ 《Intimate Portrait Fran Drescher》 今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 又是一周崭新的工作日 带着美好的热爱前行吧 风把白云送向远方, 有的人,一去不回。 但是,她每年都回来。 早醒 从西北到南方的乡下,旅途劳顿,本来的计划是痴睡几日再说的。 没想到,从第一日开始就早醒了。 然后就一直早醒。 真是世事难料。 我以前睡觉很轻,毫不夸张地说,深夜睡在卧室,楼底下的花园里有人按动打火机,都能把我吵醒。 来到乡村以后,我经常很早就困了,一困,头挨着枕头就睡着。人家说,心闲,梦稳。我却常常进入一种无梦的睡眠,这种体验十分罕见,哪敢不珍惜呢?还不一觉又一觉,睡到百事俱忘,四肢松弛,尘劳尽消…… 在自然的环境中生活,整个人都会灵敏起来,尤其是我一个人睡在乡下的房子里,对天光尤为敏感。 凌晨五点钟左右,天边就有空旷、孤寂的晨光浮现。哪怕只有一点点从窗子里进来,都会把我从睡眠中唤醒过来。而且,只要一醒,我就无法再次入睡,会觉得躺着,是一件无比难受的事情,必须马上掀开被子,起身,走几步,推开门窗,让外面新鲜的空气涌进来,然后让房门就那么开着,沾点儿雨,让风进来扫地。 如果没有下雨,我会穿着睡裤走到外面去,对着菜地伸个懒腰,听各种鸟在屋子周围叫成一片。偶尔我能见到一只翅膀和尾巴都很漂亮的大鸟划过清晨的天空,它时而呈直线滑翔,时而随风下降,突然,又升了起来。但是雨大的话,天光就会暗很多,睡裤抵御不了寒冷,我只能打开门伫立一会儿,看看屋檐上滴落的雨水,然后速速退回来,把弥漫的水汽关在外面。 雨天的早醒,最适合用来应对工作了,而且,要让自己用一种极其端正的态度来开始:把背心穿好,薄毯搭在腿上,一杯温水摆在桌边,再内心有仪式感地,认认真真地坐下来,坐在泛着白光的窗户跟前,掀起电脑屏幕,打开文件,敲出第一个字,宣告这一天的正式开始。 妙就妙在,人竟然可以一边专注地写作,同时也沉浸在天光的一点点转变中。 如果有人能把“透明”这种东西画出来,黎明,就是迷人的渐变色,如果非要用现有的词汇来描述它,那么我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个短语就是“越来越淡的玫瑰色”……那是一种极为缓慢的转变,拂晓——黎明——白天,山谷的光线,诠释了时间的流逝,整个世界,从混沌,到朦胧,再逐渐清朗起来。 等第一批采茶女工披着雨衣,戴着斗笠从我窗下走过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这一天最重要的工作。这时候我会由衷地赞叹自己:玩耍起来像疯子,勤劳起来不是人哪! 早醒的好处就在于,这一天,还有好多的时间,可以用来心安理得地享受。 有时候我也会一醒来就开始享受。既不工作,也不出去,只是推窗,靠着玻璃,揽衣长坐,在天光的变化之中,听山的清音——风声、虫声、竹声、松声、鸟声……等回过头去,已云生满谷。 走走 我带了两双鞋子。一双防水的球鞋,一双布鞋。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走路舒服,因为我每天都要散步。 这件事,可以说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最随心的,尤其是一个人走路。只要你是一个没有被捆绑住的人,随时随地,你都可以去走。走快,还是走慢,是戴耳机听音乐,还是只带耳朵听自然之声,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心情。 永远不厌倦的,是去看一切东西,去听一切声音,用鼻子,和裸露的皮肤,去感受空气和风的细微变化。 我的愉不愉快,取决于真不真实。我一点儿也不想从眼前的景物中得到什么结论和思考什么道理,只倾心于一些变化,比如,走着走着,一丝雨滴落在了脸上,或者,看见一棵野树上的嫩芽,昨天还紧紧包裹住,今天,已经绽开了。 在山里走,没有什么人可以交会,目光所及,要么是被风摇动的树叶,要么是开得绵密的野花,或者是停在草叶尖摇晃的小鸟……不止一次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