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

Jane

3.3 评分
年份 2000
地区
类型

剧情简介

Jane had spent years trying to make it in Los Angeles as a screenwriter, sacrificing sleep, a person

用户评论

邢走 邢走

情节不浮夸,比一般的总裁文要写实,至少不侮辱人智商。整体看还行,就是剧集名不太好

评分: 0/10
清芷 清芷

这是一个令我感到温暖的书 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书里有什么鼓舞人心的大道理般的言论。相反,看过全书之后,或者说,仅仅随意翻看数页,你便会唾弃于swearing的数量之多,并陷入depressed的状态(这也是主人公Holden使用了多次的词汇),从而将这本”破书“弃置一旁。 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带来了一丝暖意,因为在书中可以看到年轻时那个同样被阴暗覆盖而嫉世愤俗的自己、那个想要保护身边人却无能为力的自己、那个表露心声却得不到理解的自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不是孤身一人。纵使虚实相隔,以字句存在的Holden也成为了心灵当中的好友,而直击心灵的永远是感同身受的真实。 Holden如此喜欢妹妹,喜欢孩子,以至于将彭斯的诗句记忆成了"if a body catch a body",既是对于戴着虚伪面具的大人的厌恶,也是出于无法保护喜爱的人与事物的弱小的无奈。他多么希望成为Jane,用自己的力量去守护住那些美好,防止他们堕入痛苦、黑暗的深渊,让世界少一些令自己厌恶的虚伪做作。 令我感到忧郁、压抑的不是Holden时时刻刻挂于嘴边的脏话,而是在面对沉闷、残缺的人事物时只能以恶毒的言语进行反抗的束手无策。当你认识到世界不仅不如童话般美丽,甚至大相径庭的时候,心灵的苦痛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从那一刻起,我们才真正融入到世界当中,看到它更加真实的一面,只不过我希望那一刻来的再早一些,这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太过手足无措。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罗曼·罗兰先生在《Jane》中的这句话十分打动我,用Holden的话说,that kills me.

评分: 0/10
福猫 福猫

《Jane》 《Jane》 《Jane》 《Jane》 不错!故事有趣,但文章结尾处感觉没收住尾。

评分: 0/10
斌_ 斌_

可能年岁长了,看这种青春期莫名的懵懂都觉得没来由,读起来情节发展很牵强

评分: 0/10
命里缺觉° 命里缺觉°

夜华这个人设很奇怪,更像是看似深情。 1.从一开始就清楚素素是凡人,一定会被天君想办法除掉为什么还招惹她?为什么不先让自己想办法脱离了天宫再去招惹她? 2.那么思念素素还让东海公主长年住在她的小木屋里用她的东西。然后每年回到素素的小木屋里,让这住的另一个女人给他做饭。。真的不觉得奇怪吗??然后在明知对方对他有情的情况下,还把她带上天宫当侍女伺候自己?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帮她逃婚,为什么不安排在别人的宫里? 3.再见白浅并认出她是素素后为什么不还她当年一个公道?当初留着素锦的命是为了寄放眼睛,可是后来白浅找回来了啊。而且在白浅第一次见到素锦的时候,还夸了素锦的眼睛,那时候你不但没想过把眼睛还给白浅,还责怪白浅不吃你的醋。。。 4.夜华只相信自己的眼睛,觉得是素素推的素锦。(John Hertzler的公众号里明确回答了读者的问题,夜华认为素素推了素锦)虽然是怕素素欠素锦的,日后会受到更严重的天谴才不得已挖眼。但夜华有没有想过,素素几次三番哭着说自己没推素锦,你不相信,还在第一章的原文里说素素变得越来越无理取闹,就代表着你觉得素素是那种推了别人却还要哭着装可怜的人。原来在你眼里,素素就是这种人,原来在你眼里,从来没相信过她。 5.退一万步讲,夜华是因为当时心急才不相信素素,素素死后几百年里明白了,相信了素素没推素锦的话。为什么不把你爷爷和你侧妃给人家泼的脏水洗干净?当时素素已经死了,你已经没有顾虑了,为什么还让素素沾了一身臭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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